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常州市金坛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米、6米系列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75号
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米、6米系列公交车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1585万元(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伍万元整);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功能需求本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同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单独报价单独评标、定标。其他详见项目简要说明及招标文件。
二、采购公告更正事项、内容:
1.采购公告中第四项,项目简要说明中“二标段:6米下系列纯电动空调客车,主要为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15辆6米下系列(车长为小于6米、大于5.9米非快充,核载≤19人 )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二标段控制价:825万元(55万元/辆),其他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提交车型必须在国家新能源推荐目录以及免购置税目录内,所投车辆必须确保合法取得牌证。需求情况:纯电动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现更正为:二标段:6米下系列纯电动空调客车,主要为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15辆6米下系列(车长为小于6米、大于5.9米非快充,核载≤19人 )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二标段控制价:825万元(55万元/辆),其他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提交车型必须在免购置税目录内,所投车辆必须确保合法取得牌证。需求情况:纯电动新能源空调公交车。
2.采购公告中第五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中“1.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企业或生产制造企业授权的经销商;2.一标段或二标段所投标车型必须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需要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需要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保证车辆在项目所在地按期合法上牌。(三个目录缺一不可,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现更正为:1.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企业或生产制造企业授权的经销商;2.一标段所投标车型必须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需要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需要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保证车辆在项目所在地按期合法上牌;(三个目录缺一不可,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3.二标段所投标车型必须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需要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保证车辆在项目所在地按期合法上牌。(二个目录缺一不可,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靳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潘先生 联系电话:13813519998;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