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0419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的委托,就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科研楼一、二层实验室模块化风冷式冷热水机组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模块化风冷式冷热水机组
原招标项目编号: 常采公[2016]0419号
原公告日期:2017年4月1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事项、内容:
1、施工工期确定为:确定的开工报告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P28风机盘管参数以原招标文件为准,风量负偏离不得超过3%,提供风机盘管的样本,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3、P45技术部分(1)机组节能环保性修改为:投标产品按国家标准测定的综合能效比(以65kw模块为准)打分,IPLV值≥3.9的得3分,3.4≤IPLV值<3.9的得2分,3.0<IPLV值<3.4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以国家能效标识网最新公布数据为准)。机组采用R410A或R407C环保冷媒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室外风冷模块机主机水侧换热器采用板式换热器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4、P45技术部分(2)3运行范围修改为:制冷最低环温≤5℃的得2分,制热最高环温≥30℃的得2分,在-15℃~55℃能正常工作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5、P46技术部分(3)机组重要零部件修改为:用双速风扇电机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采用环形冷凝器结构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6、P44技术部分(6)“机组占地面积”该条取消。
7、P46投标资质和业绩投标人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单项合同并且已完工的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空调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该合同必须是在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备案的合同,否则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备查,未携带不得分。时间、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所载明的为准)。
8、P47投标资质和业绩“财务审计报表”该条取消。
9、新增评分“投标品牌具有AHRI认证证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戎女士、朱先生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联系方式:0519-86800351、0519-86800187
采购人名称:江南石墨烯研究院
联系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祥云路6号
联系方式:吉成 0519-8381687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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