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5]003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其所需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5年4月8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针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4月8日
二、补充及更正内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柒仟元整;
2、招标文件中由投标人提供的洗手液品牌要求为蓝月亮、卫生纸品牌要求为金莲;
3、招标文件人员配置要求的工程维运人员工作范围调整为负责本大厦设施设备的巡查工作;
4、招标文件中车库管理员工作时间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白班2人,周末做好值班保洁工作;
5、招标文件第12页取消电梯操作要求;
6、本项目不包含空调、消防、监控、零星工程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7、本项目服务中涉及易制毒、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具体工作要求为协助甲方管理,投标人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与易制毒或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有关的容器均不包含在报价中;
8、本物业服务项目接管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1日。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及邮编: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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