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武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武进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保洁作业服务项目(三年期)进行采购,现发布标前答疑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武采公标【2019】76号
二、书面问题回复:
问题1:报价合理性分析,K值是否每个标段各抽一次?
答:10个标段只抽取一次。
问题2:商务部分中企业荣誉是否必须为以上填报的项目获得的荣誉?
答:是。
问题3:商务部分中自有汽车推雪铲和装载机是否有年限要求?
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年限要求即可。
问题4:招标文件P50页中2-5项结算发票提供几个月?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任意一张即可。
问题5:招标文件中P50中连续3个月结算发票是否指每年度连续3个月?
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任意1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发票一份。
问题6:招标文件P44页及P50页“道路清扫保洁从业经验”的备注中要求服务期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请问是否满足在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连续一年或两年或三年即可?
答:是。
问题7:公厕保洁业绩的发票与道路保洁开在一起,但公厕保洁合同是独立的,有甲方开具的公厕发票证明文件,这样的话公厕保洁业绩是否满足?
答:满足。
问题8:关于是否可以提供《各标段作业服务量明细表》及作业服务范围图?
答:可以提供作业服务量明细表,发送至报名邮箱。
问题9:招标文件第43页,《各标段作业服务量清单》“机械化作业里程”中提供机械化垃圾收运(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作业里程,为更精确测算油耗费用,是否可以提供机械化垃圾收运作业里程数据?
答: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作业里程详见招标文件第18页。本轮清扫保洁服务将逐步取消道路垃圾桶,现配备的机械化收集车主要将用于定点收集巡回保洁垃圾,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作业里程按照第18页规定的定额里程进行油耗测算。
问题10:密封是否要分标段、分报价和技术分别密封?
答:不需要。
问题11:P45-46“如合同中未能体现XXX的,则另需提供区级以上(含区级)环卫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格式见附件)”等(格式见P65-68),如我公司在此之前已有相关甲方证明,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证明的相关内容已包含在内,但格式不一致,是否还需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再出具一份证明文件?
答: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
问题12:P51-52所有要求提供彩色照片(如驻地地址等),原件中是否要提供彩色照片?
答:复印件已提供彩色照片的,原件中无需再提供。
问题13:因招标文件中P43中机械化作业里程未明确细分道路等级(一级道路一日三清运、其他道路一日两清运),故清运里程无法明确计算,请招标方予以说明。
答:具体计算详见招标文件第18-19页相关要求,具体见问题9的答复。
问题14:商务部分中道路清扫保洁从业经验是否提供在服务期(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内连续三年的业绩即36个月的业绩,连续3年的业绩中间月份是否可以中断?
答:不可以中断。
问题15:如果中标通知书为2015年7月1日,服务期在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之间的合同符合评分标准中有规模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从业经验要求吗?
答:符合。
问题16:《招标文件》P19中“6.2.6、低于上述任何一项测算标准报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油耗需在消耗的范围内测算,超过范围的任何测算,报价无效。”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没有规定作业里程,油耗测算没有一定的标准,其油耗如何界定“在消耗的范围内测算”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18-19页相关要求,具体见问题9的答复。
问题17:《招标文件》P46中,“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业绩〔单份合同不少于30万平方米〕”,这里的“30万平方米”是指单个项目的总面积还是其中的机械化作业面积?
答:指单个项目的总面积。
问题18:《招标文件》P46中“停车场地”,如租赁,需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请问提供“不动产权证”是否也可以?
答:可以。
问题19:P45“公厕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从业经验”中,如公厕保洁与道路保洁为一体合同,合同中已体现公厕保洁,是否需提供区级以上(含区级)环卫管理部门的业绩证明的相关问题。
答:合同中如果明确公厕保洁要求及数量的,则不需要。
问题20:招标文件第46页中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是否可提供由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证书的相关问题。
答:不可以,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21:关于投标文件技术标及份数制作的相关问题。
答: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投标人原则上仅需提供一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技术标文件仅需针对10个标段中以任意1个标段为例进行编制,不需重复编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
问题22:关于要求调整招标文件第45-47页“应急保障队伍”、“单位办公场所”、“停车场地”、“考核结果应用”评分项的相关问题。
答:不作调整。
三、其他说明:
1、报价表中增值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测算。投标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缴纳增值税的核定税率及增值税相关政策进行测算。
2、“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中K值的抽取,由“采购人公开随机抽取”调整为“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产生。
3、商务部分提供的证明材料送审时间调整为: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不变。
4、投标截止期调整为2019年11月15日9:00时止,并在投标截止期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5、本标前答疑公告未提及内容,一切以招标文件原内容为准。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刘文俊
联系电话:0519-69879252
集采机构: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毅
联系电话:0519-88068609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