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7]0127-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所需标牌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二)技术及资信部分标准70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8分):投标人信用等级(3A得3分、2A得2分、A得1分,没有不得分);具有专利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更改为:
投标人基本情况(6分):投标人信用等级(3A得3分、2A得2分、A得1分,没有不得分);具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业绩(16分):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单个合同在100万元以上每个得2分,最高16分(注:评标时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核查)
更改为:
项目业绩(18分): 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单个合同在100万元以上每个得2分,最高18分(注:评标时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核查)
其它内容不做修改。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春光
联系电话:0519-85588161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座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先生 18961258818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兰陵北路30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