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
谈判
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执法执勤车采购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
采购
文件
,并于
2021年07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
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坛政采竞谈[2021]0007-1号
2.项目名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执法执勤车采购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
218.49万元
5
.
最高限价
:
200.64万元
6
.采购需求:
金坛公安分局
采购
执法执勤车
一批
。
7
.合同履行期限:
签定合同60日交货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1年07月14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
3.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
平台
”
(
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首页
“
交易执行系统
”点击进入
)
,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
4.售价:免费
。
注意事项: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下载
采购文件
前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
http://58.216.242.31:8084/cgzx/login?bs=5
,或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2.
因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
采购
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有关本次
谈判
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会,各响应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
(电脑需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
,并且在开评标(磋商、二次报价)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
如潜在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
到
现场参与
谈判
会议。请响应人
在谈判开始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
“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
(
供应商
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等待开标(谈判、二次报价)
,响应人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
系统语音提示允许
解密(
二次报价
)后,响应人
6
分钟内完成解密(
1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
否则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政采电子系统进行响应,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常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的“常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及相关附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联系方式(李先生、童先生):13196758590、13921035709或QQ技术咨询:478289785、1192567362。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的“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请各响应人在开评标(谈判、二次报价)过程中,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电脑需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手册请响应人登入常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的“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政采电子系统培训教材。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信息
名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联系人:
高国富
联系电话:
0518-82396358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号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
0509
室
邮箱:
[email protected]
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
:
吴铮
联系电话:
0519-82330578
项目负责人
:
张锐
联系电话:
0519-829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