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良常中学委托,就其所需的融合资源中心项目采购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询[2020]0002号
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良常中学融合资源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市金坛良常中学所需的融合资源中心,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每天上午8�s30-11�s30,下午14�s00-18�s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5楼0510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领取人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一份,详见网页底端;
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领取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材料;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
2、领取询价通知书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1 日下午14�s00;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 1日下午14�s30;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 勋;联系电话:82892019。
六、报价(开标)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20年7月1日下午14�s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楼0401-5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七、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6月 24 日下午17�s00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6377376809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勋; 联系电话:0519-82892019。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10室(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良常中学
联系人(技术咨询):朱小俊;联系电话:13813500060。
十、特别提醒:
已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