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金沙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西城实验幼儿园空调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坛政采询[2018]0104号
采购项目名称:西城实验幼儿园空调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金沙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所需的西城实验幼儿园空调的空调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其中因建筑结构的限制,10匹一拖二四面出风机外机尺寸不得大于1200*1600*450。
2、采购品牌及型号:格力、美的、海尔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的空调。
3、采购预算:¥560000元(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
4、质保期:两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空调设备销售与安装);
2.供应商具有独立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实施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 15 日至2018年11 月20日17:00前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5楼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1.报名申请表一份(格式自拟);
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材料;
5.经销商须提供具有品牌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授权(函);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询价通知书;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采购人及评委将对机型样册及所投型号进行官网查询,若发现供应商样册或偏离表弄虚作假,将提请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4.供应商所投设备参数与本项目技术要求(制冷、制热、功率)不得有负偏离,正偏离不超过10%;如有负偏离或正偏离超过10%,作无效标处理。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 11 月 2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施女士
六、报价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18年 11 月2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金沙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技术咨询):钱先生 联系电话
:0519-82690337;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32001626442051111045
开户银行:建行金坛华城支行;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报价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 11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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