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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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21]0001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
3. 预算金额:350万元/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330万元/年,其中不可竞争费用4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a.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服务;b.道路人工保洁(包含绿化带、公共绿地);C.街巷交界处延伸道路的保洁;d.花岗岩花台及坐凳清洗保洁;e.道路抛撒物应急清理;f.果壳箱的清洗保洁与垃圾清运(包括零星垃圾包的收集);g.路段保洁垃圾及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含消杀);h.临时建筑垃圾杂物外运;i.路段乱张贴清除;j.公共厕所保洁及维护;k.停车场保洁;l.沿街商品房保洁;m.服务区域绿化管护(日常维护、保洁);n.集镇卫生费收取;O.集镇垃圾中转站托管;小区垃圾清运,老旧小区内道路保洁,楼道保洁,公共绿地保洁;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通知经营单位正式进场起)。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配备自有(车辆行驶证上登记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机械化设备:3吨以上清扫车2辆(自有车辆);8吨以上高压冲洗车2辆(自有车辆);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直收直运)2辆(自有车辆);8吨洗扫车2辆(自有车辆);吸粪车(载重≥1400KG)1辆(自有车辆)。注:a.车辆必须在其合理使用年限内,采购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之后,且所有均要求为非改装车;b.车辆吨位以行驶证上的总质量指标为准; c. 车辆排放需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禁止使用国三(含国三)以下,新购置的必须为国六排放;d.自有车辆满足以上要求的由采购人中标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核实信息,若中标单位检查结果不满足车辆配置要求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人将其虚假承诺的恶劣行为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与主管部门共同将其严肃处理,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e.自有车辆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购买相关车辆以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人将其虚假承诺的恶劣行为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与主管部门共同将其严肃处理,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f.中标供应商出资安装"金坛环卫GPS"系统(其安装、运行、维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详见本公告附件。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2.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775168767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百花东路118号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办公邮箱:[email protected]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及电话:崔女士 0519-82339362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张锐 0519-82900387